盗窃欠条等借款凭证是否构成犯罪的(盗窃欠条的案件)

2024-01-05 14:07:42

盗窃欠条等借款凭证是否构成犯罪的(盗窃欠条的案件)

1、行为人盗窃他人欠条等借款凭证的,同样构成犯罪,因其侵犯了受害人的财产权,应当按照盗窃罪的规定进行处罚。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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